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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C&E


关于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致函求助,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和社会事务部:

Marion Barthelemy女士

       香港--曾经经过英国人155年的行政管理,融合东西方文明的精华,跃升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成了以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及完善的法治体系而闻名的“亚洲四小龙”,光彩万千的“东方之珠”。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自由港”“独立关税区”,以及“窗口、桥梁、国际通道”,居然在近十几年来出现的“香港一般市民和中小微企业不能够在银行开立或维持户口而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导致香港一般市民和中小微企业因“没有银行结算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并出现了“活不下去”的严重的生存危机”,造成香港经济下滑,人才流失等灾难性后果。

 罪恶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违反联合国关于「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意见和表达自由权」、以及「人权维护者处境」和「私隐权问题」等宪章;

 对于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我们在近十年来无数次不断地向香港政府当局如金管局,发展局,税务局,注册处,廉政公署,财政司,申诉专员公署,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林郑月娥首长办公室乃至最后的香港立法会进行无数次重复的投诉,但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认真对待这个严重影响香港经济的大问题,没有一家政府机构去思考开户难问题的是非对错,而是简单地把投诉问题转给已经严重失职的金管局;

金管局对客户的投诉虽也有去信相关银行了解情况,但都被银行的无理辩解而不了了之,更加不能接受的是,金管局不仅无法帮助解决中小企业的开户问题,而是在不断为银行辩解并强调“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须根据《打击洗钱及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 筹集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有关规定基于国际标准,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一致。个别银行会按照自身业务运作及风险评估等因素,去制定其执行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而有些银行(例如外资银行)除了遵守香港的规定外,亦须遵守其总行或海外有关当局所订的规定或标准”,表达了银行不给中小企业开户“银行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也显示出金管局无力解决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在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上无所作为,也彰显出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丧失了,管不了银行,银行根本不把金管局投诉中心的投诉当回事,不会把金管局放在眼里;

从中我们也看到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管理权威以及制定的银行监管制度的可信度将受到质疑,金管局制定的银行监管措施也将难以符合国际法中订明丶立法须符合社会需要和一视同仁等门槛的要求。

 而主管金管局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对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多年来也只是轻描淡写地为金管局辩解金管局一直就开立和维持银行户口的相关事宜与银行业界、商界各方保持联系及沟通,目标是使银行的措施在有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同时,亦能够落实普及金融,让合规企业及个人客户不会在获得基本银行服务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障碍,从年头说到年尾,年复一年,从未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这个开户难问题,造成来自全球的无数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形成一个香港独有的经济污点。

 香港立法会也毫无作为,仅仅是把投诉信转交给财库局或金管局,不会附带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使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没有任何监督;最后干脆拒绝再接收我的投诉,直接把表达拒绝我们的投诉信,让我们自己取找相关部门;

 人人生而平等,只要是香港人或者是香港注册的公司,银行就必须无条件地为他们开设一个基本账号(哪怕是临时账号),提供最基本的银行服务,而不能有罪推定的逻辑,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开户,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保障的人权将受到侵害,特别是保障私隐丶表达自由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权利;

基于香港政府的无所作为,在投诉无门之际,在我们还没有彻底离开香港之前,我们想到了联合国,求助联合国;

今天致函贵会,是希望联合国能够关注此事,并敦促香港政府改善香港的营商环境,确保香港千千万万中小企业能够的得到公平的对待,能够得到一般的银行服务而可以活下去;

(一)、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中小企业开户的违法行为必须受到监管;

银行是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的社会公共机构,是法律和权利机关赋予的带有公共服务属性的为广大民众提供特殊金融服务的特殊的、典型的,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商业企业,如同电力通讯交通等民生机构一样肩负者为广大民众提供一切生活保证的关键性民生服务机构,银行是普罗大众生存下去的最基本保障,“大部分人都会将毕生的储蓄和流动资金托付给银行,自然地,公众对银行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和关系,相应地,公众对银行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自然比一般行业有更高的期望(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语)”;银行的公众属性决定其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既是银行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也是银行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基于这种约束和承诺,香港的银行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就是确保(如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说的那样)“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能够去银行开立和维持户口,获得基本的银行服务,以应付日常生活或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

然而,曾经是,现在还是世界上银行数量最多、密度最高,拥有164家持牌银行的香港,几乎所有商业银行对开户申请者提出的提供必要的基本数据(如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等)外,还必须提供能够足以证明有实力和背景(即有钱)的如下资料才考虑审核开户申请

1、提供和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有点关系的公司的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和近期银行流水账单等资金来源证明;

2、提供尚未营业的货物进出口单据,对外签订的各种合约,以及现有客户关系名单等(祖宗十八代)背景资料;

3、必须支付给银行一笔数千元的尽职调查费用,这笔费用无论最后是否给以开户都不退款;

4、必须购买其银行至少上百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险;

5、必须有律师或者会计师证明,或熟人介绍等;

6、有些欧美银行或者地域性银行还要求必须是原先有业务关系的客户才给以开户;

所有银行其居高临下,毫无顾忌,肆无忌惮,以歧视眼光,怀疑的口气让开户申请者尊严受损。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一个新的创业者,哪里来这些财务报表?就算申请人也曾经在一家大型公司工作过,作为一般员工,怎么可能拿到这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即便碰巧是一家自己控制的,没有其他股东参与的公司老板,为了开一个香港公司的银行账号,而必须提供这些涉及隐私的并且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财务资料给银行;公司尚未经营,哪里来银行要求的这些海关单据?哪里来这些客户合同和关系证明资料?

香港银行的各种各样扒底裤的流氓要求,一般的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只能是望而生叹,无法开到银行户口;

如果一定要看资金实力,那也应该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从一开始就设立门坎,比如不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就不给设立公司等条件,并由香港政府职能机构审核;

如果需要对客户进行如同金管局向银行发出的指引“强调银行应该采取[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的那样进行“尽职调查”,那也必须由代表香港政府行使职责的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进行“尽职调查”(事实上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已经对公司注册者做了“尽职调查”后才频发给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的,对公司申请者也没有资金实力的要求),而不是由银行“借反恐,反洗钱,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着眼于资金实力选择能够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有钱客户,排挤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无钱的中小企业”来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

如果一定要区分贫贱,那么,银行可以对能够提供银行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的企业,作为VIP贵宾客户对待;对于不能提供其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银行可以作为普通客户对待,但无权拒绝“不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申请,这也是作为经香港政府审核注册并具有法定地位的经济团体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之权利,

如果一定要做所谓的“尽职调查”来衡量和判断客户是否存在风险,那也应该是在申请者开户并成为银行的客户后的日常资金进出情况来判断,而不是尚未开户并还不是银行的客户况且还没有任何经营记录前;银行不是执法机构,不能以“有罪推定”来判断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假设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银行从控制风险考虑评价客户的风险程度,必须是建立在为广大民众服务(最最基本的就是先开设一个账号,哪怕是临时账号)的基础上的,因此,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是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普通民众只要能够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颁发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基本法定数据,银行就必须按照金管局的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责无旁贷地、无条件地为开户申请者开设银行账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的;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提供他们无法提供的(或者不愿意提供的)其他数据,银行以“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要求客户提供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香港公司以外的资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如果因为开户申请者不能提供银行提出的足以证明过往业务规模大小的“和香港新成立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三年财务报表”和足以证明是否有钱<唯一隐私>公司或个人近期的银行流水账单”的资金来源证明(不包括提出购买其高额理财产品的银行和没有任何理由而拒绝开户的银行)”而不能开户,那明显是违背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宗旨,违背香港政府“开放,自由,包容,法制,公平”的基本原则。

因此,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是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普通民众只要能够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颁发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基本法定数据,银行就必须按照金管局的另外一个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责无旁贷地、无条件地为开户申请者开设银行账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的;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提供他们无法提供的(或者不愿意提供的)其他数据,银行以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要求客户提供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香港公司以外的资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无论银行基于什么理由,香港作为世界瞩目的国际金融中心,当下有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无法开设银行账号,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有悖常理;

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说的香港既是国际大都会,素以生活和营商便利见称,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不应该出现普罗大众得不到基本银行服务的情况........”

为富不仁,为势不义的香港银行,卑鄙地利用香港政府授予的经营特权和资源垄断优势,把特权当筹码,违背了银行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抛弃了银行最起码的社会责任,离经叛道并彻底地堕落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资本主义的“托拉斯集团”式的“金融寡头”,掌握着庞大的金融资本,绑架香港经济命脉,控制香港货币流通,操纵香港主权,架空香港政府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管理权威,打着“防洗钱,防恐怖分子”等旗号,披着“规避风险”的外衣,以“防范风险管理”为借口,以“尽职调查”为理由,以选择实力雄厚的有钱客户为目标,居心叵测地诡探开户申请者的各种“隐私”,厚颜无耻地猎取开户申请者数目繁多"包括祖宗十八代"的历史背景资料,花样百出地偷窥开户申请者仅有的神圣的“内裤”,直言不讳地诱导开户申请者必须存入大额存款或者购买各种理财产品,肆意妄为地提出各种各样香港初创型中小微企业无法的做到的,甚至是有失尊严的条件,居高临下地毫无敬畏之心(对香港政府的轻视,对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无视,对香港中小企业的藐视),赤裸裸的,明目张胆的,肆无忌惮的"限制和拒绝为千千万万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开设银行账号",完全丧失了“银行必须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宗旨和社会责任,致使香港千千万万卑微渺小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结算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使普罗大众无法得到基本银行服务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造成了当下的香港失业率上升,经济下滑,还被国际著名评级机构惠誉国际将评级自AA下调至AA-被美国传统基金会(The Heritage Foundation)从全球经济自由指数中除名,这是几百万香港人民乃至全世界与香港经济相连的人民无法承受的灾难性后果;

臭名昭著、丧失人心的香港银行(如同香港金融管理局说的那样)“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不能够公平对待客户,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完全没有按照金管局的指引,架空金管局的权威,违背金管局的意图,自行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规避风险”的“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明显看重申请者资金实力(和香港政府开放,自由,海纳百川的要求不一致)的开户条件,不仅和金管局的指引相矛盾,而且明显和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法律和职能相抵触;完全没有履行其法定责任(必须为香港合法注册的经济团体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并按照相关程序为合法注册的公司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使普罗大众无法得到基本银行服务;

德不配位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千千万万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丑恶行径,违反了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13年推动全港零售银行签署《公平待客约章》,违反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多项法规,其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公司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香港整个经济体立刻缺失接近20%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大量的公司和家庭不能进行日常的支付,导致了严重的人才流失,使全球无数希望在香港创业的不乏有众多的优秀人才被香港银行无情的抛弃而消失于香港市场制造了香港史上一场史无前例,空前绝后的灾难,重创香港经济根基,阻碍香港经济发展,毁灭香港过去曾经拥有的良好的营商环境,瓦解香港的金融体系,动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撕裂香港“法治,公平”的基本制度,背离了香港“自由,开放,包容,法制,公平”的核心价值,给香港金融市场的动荡留下一个严重的、无法估量的隐患,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

罪恶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违反联合国关于「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意见和表达自由权」、以及「人权维护者处境」和「私隐权问题」等宪章,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保障的人权将受到侵害,特别是保障私隐丶表达自由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权利;

香港出现开埠以来最为严重的“香港中小企业银行开户难”事件,导致香港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不能够在银行开立或维持户口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造成了“香港一般市民和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结算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并出现了“活不下去”的严重的生存危机”,使香港的营商环境不断走向恶化(详见:20184月香港政府出版了“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第51页中的专题5.4:规避风险)香港蒙羞;

如果香港的法律不能审批罪恶的香港银行,那么就等待正义的审判吧!

(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严重失职,是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的根源,

 如果说银行的恶,造成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那么,香港金管局的严重失职,才是导致香港众多中小企业因无法开设银行户口而难以活下去的原因

       香港金管局向银行发出的指引强调银行应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明显和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职能相抵触的,是误导的,是严重失职的。银行正是充分利用这个指引,假借反恐反洗钱之名要求客户提供能够证明有钱的资金来源证明,实为选择有钱客户,排挤无钱的中小企业。

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所说的香港既是国际大都会,素以生活和营商便利见称,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不应该出现普罗大众得不到基本银行服务的情况;........,金管局要求银行收到今日的通告后,认真地检视它们现有的做法和措施,是否符合上述「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如发现有落差,就要作出合适调整,金管局亦会与有关银行跟进......”(陈德霖201698日于汇思文章中所述);

香港金管局在明知银行完全没有按照金管局的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履行其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责;在明知银行以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对客户进行更加详细的尽职调查,并采取与客户背景和风险相称的管控措施为名,利用其资源垄断优势,要求客户提供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从中挑选没有风险,不会洗钱,不是恐怖分子的有钱客户,拒绝和限制没有实力的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成千上万的有风险,可能洗钱,可能是恐怖分子的中小企业开户,造成香港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面临开户难,面临无法经营下去的残酷惨状后(还不包括哪些要求客户购买其高额理财产品或购买保险的银行和没有任何理由直接拒绝客户开户的银行),居然无法(或者不愿意)从中协调创业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引导或者帮助开户申请者解决开户问题;也不会利用管理权威使用行政措施或者法律手段来纠正银行的违法行为,面对银行这种赤裸裸,明显的歧视中小企业的行为,香港金管局居然说银行是否接受或拒绝为个别客户开立账号,是银行经慎重考虑包括风险管理等因素而做出的商业决定, 甚至认为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三年财务报表及资金来源证明的做法并没有不妥,居然还认为银行要求客户提供三年财务报表和资金来源证明的处理乃是银行履行其法定责任,并没有和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的职能抵触,彻底失去应有的权威,散失基本的权力信仰;

 尽管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努力在科技创新和风险防控方面探索平衡,意图帮助解决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包括要求银行为中小企业开设“简易账号”的积极举措,但香港银行却利用其资源垄断优势,居然凌驾香港政府之上,公然挑战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依然对香港千千万万中小企业的开户申请进行限制和直接拒绝,丧失了银行必须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宗旨,出现普罗大众得不到基本的银行服务的严重后果;

       香港金管局一直强调“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须根据《打击洗钱及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 筹集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有关规定基于国际标准,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一致。个别银行会按照自身业务运作及风险评估等因素,去制定其执行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而有些银行(例如外资银行)除了遵守香港的规定外,亦须遵守其总行或海外有关当局所订的规定或标准”。显示出金管局在为银行辩解“银行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的同时,也显示出金管局无力解决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在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上无所作为,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丧失了,管不了银行,银行根本不把金管局投诉中心的投诉当回事,不会把金管局放在眼里;

香港金管局是悲哀的;

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必须根据《打击洗钱…条例》和执行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逻辑上是错误的;应该是在客户成为银行的客户之后,而不是之前(如同全世界人民持有护照进入香港本土之后,香港才有管辖权那样),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作为在合法取得代表香港政府权威的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的合法企业,香港政府(包括香港金管局)有义务确保其能够取得银行服务的,而不是任凭银行假借“执行金管局的洗钱条例”之名,随意提出各种各样中小企业无法做到(或涉及隐私而不愿做)的条件来限制或拒绝中小企业开户,这是法律不容许的。

香港政府尤其是香港金管局,必须在银行执行《洗钱条例》上和千百万香港中小企业没有银行户口而能不能“活下去”上取得平衡,才能彰显香港政府“开放,自由,公平,法制,包容”的核心价值,才能彰显香港金管局曾经在全世界人民的印象中那举足轻重的,一言九鼎的份量和崇高的信仰;

 希望金管局从立法的角度尽快制定相关法规,给银行制定一套适用中小企业的开户标准,给予香港银行所谓“商业行为”一定程度的规范标准,才能起到平衡制约的作用,才能服天下,让千百万香港政府自己认可的合规企业能够凭借政府颁发的基本数据就可以开到银行户口,重新还原香港曾经拥有的优良的营商环境,重新树立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

公众非常理解金管局对银行的严格监管,也非常支持金管局对银行做出的指引香港银行须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强调银行应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或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

但,银行对客户进行调查,不是在香港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而是在银行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之后,银行才可以对已经成为银行的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可以根据客户的日常资金进出情况来判断(其实就几笔资金的来往记录就可以判断资金来源以及客户的性质的)客户的风险程度,银行要了解客户,必须是客户成为银行的客户后才可以去了解,银行不是执法机构,不能以有罪推定来判断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假设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银行从控制风险考虑评价客户的风险程度,必须是建立在为广大民众服务(最基本的就是先给客户开设一个银行账号)的基础上的,银行的天职首先是为普罗大众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然后才是执行金管局的相关规定;不能先执行金管局的指引香港的银行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而借口反恐、反洗钱“限制或拒绝为千百万中小企业提供银行服务;

金管局重监管,轻民生导致程序颠倒,才导致香港史无前例的中小企业开户难;

香港必须清晰地认识到:

香港的成功正是在英国式的行政管理及这个管理衍生出来的那一种文明及合理的、自由的法治制度并与大中华母体分割下而产生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香港之所以至今仍然保留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正是延续了百年英式的法治精神,香港成功的联系汇率制、资金的自由流动和低税率、低门坎等准入香港制度以及香港那曾经令人自豪的自由,开放,包容,法制,公平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最好的国际标准,香港的有关规定(如银行的监管制度)无需基于国际标准,不需要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一致;
       曾记得,十几年前的香港,仅凭借公司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即可开出一个银行户口,并由千千万万的个人和企业那点点滴滴的资金通过轻松开设的银行账号的流动汇集成滔滔江水的资金洪流,造就了香港曾经的繁荣昌盛;
       如今的香港居然无法确保一个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代表香港政府)的审核而形成的具有法定地位的而备受香港法律保护的经济团体开出一个银行户口?

 这难道不是香港的悲哀吗?

 香港金管局惊慌失措地加强银行监管,淡化银行的服务功能并错误地指引香港的银行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从而使本质上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香港银行狐假虎威,披着反恐,反洗钱的外衣,假借尽职调查之名,以寻找有钱客户为实,并在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中小企业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那些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破坏了香港经典的自由机制,动摇了香港百年金融根基;

这难道不是香港金融史上百年之耻,千古之辱吗?

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国际享有美誉且一言九鼎的管理机构责无旁贷地应尽快纠正之。

希望金管局尽快收集并认真听取各界人士在开立及维持户口的意见,刻不容缓地“尽快考虑修改相关法例向银行列出基本清单在不需要资金来源证明的情况下也能开立银行户口”,让中小企业能够轻松获得基本银行服务;

德不配位的香港银行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和自身商业策略,决定是否给客户开设户口,有权力决定开户申请者的命运,那么,苦苦挣扎的香港千百万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如何在“香港政府号称的良好的营商环境下”如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说的那样: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能够去银行开立和维持户口,获得基本的银行服务,以应付日常生活或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

香港金管局如何 让合规企业及个人客户不会在获得基本银行服务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障碍

 作为银行职能管理机构的金管局,应该明确中小企业的开户标准,应该明确开户申请者应该具体提供什么资料,而不应该由银行假借反恐,反洗钱的名义拒绝为无钱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

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香港金融管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将永记史册;

(三)、香港政府的监管欠缺,让香港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深感无助,无望,

 如果说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失职,造成银行的恶不断走向更恶,造成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死亡,那么,香港政府的规管欠缺,让香港银行更加肆无忌惮,让香港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对香港失去信心!

 20184月份,香港政府出版了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见报告第51页):专题5.4:规避风险中提到,金管局已经了解银行采用规避风险的做法的某些原因,当中并非全部与打击洗钱与恐怖分子资金筹措有关。局方会尽力澄清监管规定,确保银行采用有效的风险为本办法,集中资源管控风险较高的范畴,金管局于20169月发出通告,说明该局对银行规避风险情况的监管立场,并就监管区分和与相称性的原则提供指引,并澄清风险为本方法并不代表需要达到零风险,从内容中至少我们看到香港政府并不认同银行为规避风险而采取的限制中小企业开户的违法行为。

既然香港政府已经知道银行限制中小企业开户问题已经触及香港法律底线,影响香港经济环境,为什么不能从立法的角度来纠正这种错误?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对于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香港的各种团体和机构也多次向香港金管局等政府机构投诉和建议,有些中小企业也在数年内不断向香港政府当局如金管局,发展局,税务局,注册处,廉政公署,财政司,申诉专员公署,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林郑月娥首长办公室乃至最后的香港立法会进行多次重复的投诉,但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认真对待这个严重影响香港经济的大问题,没有一家政府机构去思考开户难问题的是非对错,而是简单地把投诉问题转给已经严重失职的金管局;

金管局对客户的投诉也确实去信相关银行咨询,但都被银行否认和辩解,最后不了了之,没有真正的帮助我们等中小企业解决开户问题;

 而主管金管局的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对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多年来也只是轻描淡写地为金管局辩解金管局一直就开立和维持银行户口的相关事宜与银行业界、商界各方保持联系及沟通,目标是使银行的措施在有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同时,亦能够落实普及金融,让合规企业及个人客户不会在获得基本银行服务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障碍,从年头说到年尾,年复一年,从未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这个开户难问题,造成来自全球的无数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形成一个香港独有的经济污点。

香港立法会也毫无作为,仅仅是把投诉信转交给财库局或金管局,不会附带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使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没有任何监督;

人人生而平等,只要是香港人或者是香港注册的公司,银行就必须无条件地为他们开设一个基本账号(哪怕是临时账号),提供最基本的银行服务,而不能有罪推定的逻辑,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开户,这个道理,香港政府难道不知道吗?

 开户申请者作为一家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代表香港政府)的审核而形成的具有法定地位的而备受香港法律保护的经济团体,理所当然地凭借香港政府频发给客户的基本法定资料(如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以及公司章程等),银行应该是无条件的接受客户的申请,为开户申请者开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而无需提供银行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额外的资料,因为,成立公司的时候,香港政府(注册处和税务局)并没有要求申请者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更不需要有条件地预先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

基于申请公司是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取得公司注册,香港政府应该保护申请者取得正常的运营环境,而开立银行账号是最最基本的条件,作为银行的职能管理机构,香港金管局更应该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保证申请者能够取得公司开户的资格,协调开户申请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敦促银行改进工作作风和过分要求,促使新公司能够在香港的银行开立一个公司的基本账号,让其能够正常经营下去,这也是香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因香港的开放,自由,公平,法制,包容的核心价值所在。

香港银行服务体系应该是为香港广大民众所用,而不应该成为少数银行作为垄断的资本,更不应该成为银行控制民众的筹码。

对香港而言,法治和公平是经济自由的重要基石;

只有在制度上保证香港市场自由公平,并防止自由资本主义变成了垄断资本主义,防止香港金管局的权威被控制,香港才能保持繁荣和稳定,

香港中小企业的开户难问题,已经不是的影响,而是的扩散,香港有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开户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香港的国际声誉和香港的经济环境,对香港政府的执政能力面临考验。

香港政府应该认真审视当下香港的营商环境,认真对待近十年来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的极端严重问题,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彻底解决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应该给银行制定一个中小企业的开户标准,而不能让银行假借“反恐,反洗钱”之名,有随意决定是否给中小企业开户的权力,让千百万香港中小企业能够大大方方地、无需求助别人、持着公司的基本资料就可以开到银行账号;

如同我们随意到香港的任何一家餐厅吃饭一样,无需出具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我们的饭钱不是恐怖分子的钱,不是洗钱来的钱那样的随便;

在一个正常的经济环境下,公司开设银行户口应该是公司业务运作的一件很微小的很自然的不足一提的无需顾虑的业务环节,在香港居然变成一件关乎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这是前所未有的奇闻,香港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失常的社会生态;

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如果不是香港中小企业过于卑微渺小,那就是香港的悲哀!

(四)、千百万香港中小企业的呼唤

 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说的香港既是国际大都会,素以生活和营商便利见称,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不应该出现普罗大众得不到基本银行服务的情况........”

当下,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焦急地呼唤着!

如果......,

如果因为败德辱行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公司银行账号的违法行为有可能削弱和失去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时;

如果因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严重失职,懦弱和无能而无力促使辖下的香港银行履行其银行必须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职责和社会责任;无法监管辖下的香港银行“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无能确保香港的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像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说的那样)能够去银行开立和维持户口,获得基本的银行服务,以应付日常生活或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时;

如果因香港政府的规管欠缺,而在明知受银行回避风险的做法所影响,令海外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客户在开立银行户口时遇到困难”(详见:20184月香港政府出版了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第51页中的专题5.4:规避风险)而无所作为;在面对香港千千万万已经取得合规经营牌照的正常的企业因遭遇开户难而无法正常经营下去所面临生死关头而无能为力时;

如果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因银行的高度垄断而失衡时;

甚至,当香港公司注册处面对由自己亲自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CR),当香港税务局面对由自己亲自颁发的公司商业登记证(BR),给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却因没有银行户口而不能正常经营,不能正常申报纳税而影响香港财政收入时;

那么,

香港政府或应考虑不只是让混业经营的银行分拆,不再大到不能倒,应该在既有金融体系以外组建一个平行的价值交换网络(如同香港币HKC货币生态系统),让金融回归服务于民的本质;以期重新树立香港金融金管局懦弱糟糕的管理权威,捍卫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能够提供最便捷的国际融资服务、最有效的,参与度最高的国际支付清算系统、最活跃的国际金融交易场所,最自由的、最平等的密集型的服务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国际地位不变样;

如同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邱腾华说的那样维持香港社会成为非常开放自由经济体的基本因素,不会因此被动摇

 基于香港十多年来出现的悬而未决的香港一般市民和中小微企业不能够在银行开立或维持户口而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严重的生存危机;为了香港千百万因没有银行户口而活不下去的一般市民和中小微企业能够活下去,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C&E)202031日率先发行了香港史无前例的首个锚定美元价值的稳定加密数字货币香港币HKC®,一种具有真实价值的可用于资产储存保值增值避险避税跨境转移收付款的货币结算工具 ;并于2021816日经香港知识产权署的商标注册,确定了香港币HKC®应有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法律的保障,成为香港乃至全球唯一的数字货币标识;并创建了以数字货币香港币HKC®作为唯一结算货币的支付系统全球数字金融支付系统HKCFS

2023131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的咨询总结,明确表示将正式把与稳定币相关的若干活动纳入监管,计划在2023/24年落实监管安排。

我们希望:

香港金融管理局应该是基于扶持为主,监管为辅为原则,制定一套既能够化解长期以来困扰香港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开户难危机,又能够服务于普罗大众并有别于腐朽没落的银行制度且不能与香港其他金融规管制度重迭及/或有所衔接的一个以风险为本、务实和灵活的、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价值稳定的数字货币监管制度;

我们以及我们发行的香港币HKC®期待着......;

      再次要求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能够高度重视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

 

      此致

 

盼回复!

 

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CNE.HK

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