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
 

关于停止香港全部业务退出香港市场的公告

2025-04-21
 

      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曾经取得香港海关颁发的外汇交易牌照(LMOS牌照号16-11-01965)的老牌外汇交易商,

      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浪潮中成功转向数字经济领域并有幸成为;

      香港最早进入数字世界并专业研究数字货币发展的探索者和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建设的带头人;

      香港史无前例的20200301日发行的)首个稳定加密数字货币"香港币HKC®"(经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编号:305574222的领先发行者 ;

      香港前所未有的(20220131日推出的)首个以传统资产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上市交易模式的"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首创者 ;

      一个曾经对香港“那曾经令人自豪的'自由,开放,包容,法制,公平'的核心价值观“充满无限敬意的敬仰者;

 

      鉴于:

 

      香港已经严重背离了自由,开放,包容,法制,公平的治理理念 ,营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以及:

 

      我们发行的稳定币"香港币HKC®"不可能公平地加入测试沙盒、更不可能公正地申请到经营牌照。

 

      也因为:

 

     (一)、经营理念的不同:

 

     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C&E)作为较早进入数字世界的探索者,作为早在20200301日发行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的时代先锋,经过数年来对数字经济的探索和研究,逐渐形成了对数字经济,数字资产、虚拟资产、虚拟货币等概念的独特见解和专业经验,为了避免“香港币HKC®”与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货币发生错误的交集、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概念认知的不足以及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两种截然不同的定义发生冲突而可能造成对公众的投资误导,我们认为需要对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概念尤其是对稳定币的定义作出解读,以策投资者;

 

       1)、 对数字经济概念的理解不同:

     

     我们多次致函港府建议应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上,以传统资产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发展数字经济,应该转向并积极搭建有利于香港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传统的物理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基础平台,应重视发展数字资产交易模式,才能在清晰、灵活和便利的监管环境下发挥金融创新潜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智能化经济形态的数字经济经营理念。

      与;

      港府对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概念模糊不清、是非不分、居然把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物“视为”虚拟资产“、忽视了”虚拟资产“的泡沫属性所形成的虚拟经济形态、为此还大力倡导“对全球从事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并提供清晰的法律及监管环境,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生态圈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虚拟经济经营理念 ;

     完全不同;

 

附: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概念:

       数字经济(digital economy)是在传统经济的基础上,以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一种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具有价值属性的有形或无形的资源实行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和通信技术为载体,以突出支撑信息经济的信息技术二进制数字特征的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实体经济与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作为工作效率的提升、生产方式的改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为重要推动力,而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新产业,重新创造出捕捉利润,产生效益的新型商业模式,并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并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智能化经济形态。

      虚拟经济(Fictitious Economy)是相对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而言的,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是经济虚拟化的必然产物,其本身具有的虚拟性、高度流动性、不稳定性、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随时随地都会因经济发展过度而带来泡沫经济的经济形态 。

 

      2)、对稳定币的定义不同

      我们对稳定币的定义是:稳定货币(Digital Currency)一定是一种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通过计算机的二进制程序设计代码技术编织的、可以度量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以标签化数字代码显示(而被定义为“数字稳定币”)的,由各个区块链端节点确认的、以分布式记账方式管理的、以锚定某个目标价值物(如法定货币美元或实物资产黄金白银等)作为原始价值基础来源并保持与美元或黄金实时浮动汇率具有同等且相对稳定的价格,确保不会因时间、市场和汇率等因素的变化而产生一个刻意标示或暗示会升值的、意图供投资者投资买卖赚取差价的有激烈波动情形的商品价格;而只能是充当或成为客体(如数字资产及其他相关服务等)用来度量价格和反映、标示、传播、转移及储存价值并与市场自然形成的交换权契约从而保障数字资产所有权的交易媒介或价值尺度的非主权货币结算工具;
     
 作为工具或媒介的数字稳定币本身没有经济价值、仅仅是一种价值符号,不能用价格标示、不具有资产/商品价值属性、不可以被作为资产/商品来交易盈利;也不具有投资价值,没有升值空间、不能够被用来创造价值或刻意标示或暗示会升值或制造升值假象 ,更不能有供投资者投资买卖赚取差价的企图;

     作为一种没有价值的数字稳定币却可以锚定某个目标价值物(如法定货币美元或实物资产黄金白银等)成为 一种价值符号,成为可以反映客体(如商品、服务等)价值和度量客体价格 的工具,成为具有能够维持其购买力的行使结算计价功能的一种购买货物的载体、保存财富的手段,商品交换的媒介。

     

      港府对稳定币的定义是:挂钩某种法币被称之为“法币稳定币”并“可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的不配视为虚拟资产的交易媒介视为具有升值空间的 、可用于交易盈利的虚拟资产的误导性理念;

      完全不同;

 

     3)、对发行稳定币的目的不同
     
我们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创建的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的目的就是为至今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千千万万卑微渺小被罪恶的香港银行唾弃耻辱、鄙视欺凌被拒绝或限制开设银行户口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而出现'活不下去'香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结算解决方案提供服务;
     
特别是:我们发行的数字货币“香港币HKC®”始终不认可、不支持、不接受、不参与任何与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货币)”相关的交易的经营理念;
     
与;
     
港府计划批准多家“已经内定的”企业发行多种不同形态的“被称之为法币稳定币”的目的是为了使这些"法币稳定币"成为具有升值潜力的“虚拟资产”、并为这些稳定币最终可以支持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货币的交易结算“提供清晰的法律及监管环境,以促进香港虚拟资产生态圈可持续和负责任地发展”的经营理念 ;

     以及 ;

     容许普通投资者对这些稳定币进行炒作使其蜕变成为与比特币BTC一样的可供交易买卖的、由此形成的高波动性虚拟商品、即便失去稳定币的媒介属性也要借此构筑庞大的资金池或是一个无序的赌池的歪念、
      
完全不同;

 

      4)、对数字资产概念解读不同

      我们根据资产作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特性以及计算机创新技术而界定的“数字资产”的概念:作为一种由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实物(有形<如现实世界里的房地产、汽车、设备等实体资产>或无形<如:发明创造、专利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荣誉称号、奖状、特权、商誉、社会影响力、名人效应乃至被公众认可的思想、理念等无形资源>)资产数字化转变过来的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可以用货币计量,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可以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的有价资源;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机制对资产的法律认定、价值评估和财务审计后、通过计算机的二进制代码编程技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由01构成的卷标化数字,建立起与资源相对应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依托原始实物资产的价值所具有价值属性的数字化(代码)模型,根据特定价值类型下数字化产品的重置成本、现行市价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价值尺度以及生产过程中(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机制认定和数字化技术开发等)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重新计算其价值、制定其交换价格,且基于区块链技术储存,形成真实有效,不可篡改的数据链形态的数字信用凭证,依照本交易所制定程序挂牌上市、约定在一定期限赎回并还本付息,最终通过计算机的技术手段映像传递到(与传统经济的线下市场完全不同的)线上数字空间(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供消费/投资者进行交易流转而产生收益的非货币性资产。

     

      香港政府根据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2022年第15号条例第53ZRA条对虚拟资产概念的定义 是,指一切可以透过电子形式转移、储存、买卖的或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或属有限用途数码代币特征的交易媒介都属于虚拟资产的错误理念;

     以及:

     20230601日香港证监会推出《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中所指的虚拟资产应该是包含属有限用途数码代币特征的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货币)资产,把以比特币BTC为首的不够资格称,却自称的特殊虚拟物,视为一种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并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用来赚取差价的投资买卖具有为货品或服务付款、清偿债务的不配视为虚拟资产的虚拟物,视为具活力虚拟资产而容许各类投资者可能在对虚拟资产(货币)没有清晰认知的情况下使用由那些(看起来怪怪的,其思维与常人有别的、不知所云的、无法与好人、正常人并列,无法正常沟通,无法把他们纳入正常社会体系中的币圈人)通过申请而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可能涉及到在过去数年间由高位6万美金跌至1.8万美金,跌辐近七成的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并无法估值的且价格涨跌幅巨大,香港证监会无法监管交易行为、无力控制价格波动)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的交易服务的误性导理念;

      完全不同;

 

附:虚拟资产的概念:

      虚拟资产是指企业或个人一种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不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不会产生经济效益的不是资产的资产(如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的损失资产);或是企业或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其交换价值属性不够明显的,使用价值属性不够突出,无法用货币计量、未来不能持续带来收益的网络数字化虚拟物(如QQ币,比特币等);

      从会计学的角度看,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从本质上说,虚拟资产并不是资产,而是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按照权责发生制和会计配比的要求,暂时作为资产进行核算的部分,这种虚拟资产不具有使用和交易价值;

      从网络的角度看,虚拟资产同时又指向网络世界中的具有专用属性的数字化虚拟物,如QQ号、MSN号、微博号、邮箱和虚拟货币等;根据虚拟资产内容的不同,其可以分为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娱乐消遣类数字资产,如Q币、盛大点券以及王者荣耀皮肤等;又可以分为在线学习类数字资产例如网课、视频、音讯等;还可以分为概念产品例如数字货币、消费积分等;由于这种虚拟物主要是网络的基础工具,虽具有一定的使用和交换价值,但其交换价值属性不够明显,不能(也不宜)成为可以交易的商品;
     
虚拟资产就是一种不具有使用和交换价值属性的,不能持续带来经济效益的不算是资产的虚拟物,理论上,不能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也不能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投资买卖

 

     5)、数字资产交易模式的不同

     我们营运的数字资产交易模式: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资产(有形或无形)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通过数字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并约定违约责任、履约责任,以达到其融资目的;数字资产认购方(投资方)通过交易所以竞价的形式认购资产流转方资产产权权益,获得预期投资收益,实现双方无风险有效对接的交易模式。

     

      港府推出的虚拟资产交易模式:是在环球虚拟资产市场出现动荡不稳,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相继倒闭(如202211月由“硬骨头”萨姆·班克曼-弗里德(SBF)经营的FTX因被币圈人刻意虚高炒作吹捧的“软骨头”赵首富背后捅刀子以及欺诈等问题宣布在美国申请破产事件)且这些跑路破产倒闭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加速或导致了加密资产市场中其他公司的失败的背景下,容许各类(看起来很正常、感觉像好人,道貌岸然且貌似钱多到用不完)投资者可能在对“虚拟资产(货币)”没有清晰认知的情况下,使用由那些(看起来怪怪的,其思维与常人有别的、不知所云的、无法与公众传统认知的好人、正常人并列,无法正常沟通,无法把他们纳入正常社会体系中的、从骨子里不可能改邪归正的、灵魂深处一定是携带着欺诈属性的)币圈人通过申请‘虚拟资产经营牌照VASP’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很容易吸引希望一夜暴富的韭菜们入局的、被港府视为虚拟资产的这种‘貌似小孩过家家级的,看起来像幼儿园小朋友玩的'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物(一种没有经营主体,没有信用基础,没有任何实物支撑的,毫无价值的,偷换区块链去中心化概念,被人为恶意炒作<居然奇迹般地成为美国上市股票和中国上市股票之外,全球第三大交易品种却又曾经一度被数个国家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禁止,并在2021年间活生生地被中美两国不约而同地放掉清空的资金池>而出现其断崖式的,巨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而产生的一个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且无法估值的虚幻的、用来买卖赚取差价的特殊的三无虚拟物,使不少人因比特币BTC一夜暴富或倾家荡产,从而导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炒作之歪风邪气非常狼狈地受到世界主流政府的围追堵截,即便如今被炒高至接近10万美元的高价位却依然被国际社会<一小撮币圈人除外>所唾弃)的炒币游戏(港府无法监管交易行为、无力控制价格波动)而出现虚假的财富泡沫用来吸引迷失的群体参与买卖赚取差价,最终达到骗取那些后知后觉的普通人血汗钱的交易行为;

      完全不同;

 

      香港政府利令智昏、孤注一掷,逆流而上;

       居然误辨“数字化”和“虚拟化”的本质、混淆“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概念;

       居然把虚拟经济视为“具活力”的经济模式纳入香港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

       居然把当前被狂热的投资者恶意炒作并充当为一种用来买卖赚取差价的以比特币BTC为首的特殊虚拟物视为“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货币)”当成一种产业来经营和管理;

       令人叹息!

       我们曾经对香港“曾经是以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及完善的法治体系而闻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科创中心”那坚定不移的信念动摇了;

     

    (二)、将比特币BTC等同于虚拟资产,是一种盲目和无知的抬举,是对公众的一种误导;

     

      2009年虚拟的中本聪大胆地借助区块链开发技术并怀着实现去中心化的美好理想而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Bitcoin),其初衷应该是希望成为一款取代中心化政府货币的具有货币价值的虚拟货币,在自其诞生之后的世界中扮演了一轮不可或缺的角色,且非常震惊地在世界金融圈中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惊涛骇浪,人们对其用途以及价值定义的模糊导致其价格波动巨大,其独有的24小时无间断的二级市场无限制的交易又进一步扩大了其投机性,人们不能深刻认识这种投机性的本质,不是在高度理性的状态下参与这个投机活动,而是在极度贪婪的强烈情绪中过度地对比特币进行频繁无序地操作,引发异乎寻常的疯狂,使不少人都因为比特币一夜暴富或倾家荡产,创造无数亿万富翁和无数倾家荡产的巨大经济泡沫;

      这个被冠以“金融创新”的严重违反传统市场交易规则并存在非常明显的经济陷阱的奇特形象,居然在民间大行其道,一度致使数个国家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禁止这场投资比特币的豪赌,投资比特币便成了人们眼中“传销式”的骗局,比特币市场俨然已变成投机者伸展拳脚的、无序的赌池;

      比特币因人为恶意操作而产生价格的极端波动性和获利成本的不断上升而不具备作为价值储藏、避险工具、交易媒介和计价单位的货币价值属性,也因该产品是在一个无序无度无节并极端不稳定的没有监管的交易市场运作,导致其断崖式的价格波动幅度所产生的巨大的经济泡沫(如同17世纪荷兰郁金香泡沫)而失去应有的货币信仰而不具备意图获利的投机价值;导致公众对比特币价值的构成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随着人们对比特币的价值认知逐渐由模糊走向了失望,比特币也失去曾经有过的期望价值,人们清晰地认识到,比特币BTC不是货币,也称不上是资产,而是一种没有经营主体,没有信用基础,没有任何实物支撑的,毫无价值的,借助区块链去中心化概念(事实上是由自称是中本聪的人在维护控制的系统)炒作起来的,被一群昏了头的、且极度贪婪的”看起来怪怪的“币圈人通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的,严重违反正常经济规律的、极端违法市场规则的,人为恶意频繁无序地操作而产生的一个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且无法估值的虚幻的三无产品(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充其量就是一种用来买卖赚取差价的特殊商品;

      被推进风口浪尖的比特币BTC经过十几年的跌宕起伏后至今并没有达到当年创始者“希望成为一款取代中心化政府货币的具有货币价值的虚拟货币”的预期,并没有成为全球通用支付手段,而且是很不争气地至今没有对罪恶的银行系统构成任何威胁和挑战,依然丢人现眼地、卑微地被尽管已经丧失人心的银行鄙视欺凌且处处被卡脖子,没能够让比特币BTC持有者扬眉吐气,没能在这场因罪恶的香港银行“限制或拒绝为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发的千百万“活不下去”的卑微渺小被银行唾弃耻辱的中小微企业愤怒地投身于轰轰烈烈的推翻腐朽没落的银行制度的货币革命的浪潮中起作用,悲哀地沦落为被恶人用来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洗钱犯罪、收割韭菜、赚取差价的工具,而引申出来的巨大的经济泡沫以及携带着欺诈洗钱等犯罪行为在不断渗透社会的各个角落且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规律,极端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深度腐蚀正常经济体系,并随时高危引发金融风险。

      事实证明:

      比特币BTC是一种滋生泡沫的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虚拟资产的虚幻的虚拟物;

      比特币BTC的无所作为,给社会留下的是满满的负能量;

      比特币BTC唯一的价值就是制造泡沫;

      比特币BTC是历史变革的阵痛,人类最大的认知屏障就是对虚拟物的无知无畏;

      (详见文章:比特币BTC是巨大经济泡沫的制造者) ;

 

      20221031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发布了“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宣言;阐明港府就在香港发展具有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的政策立场和方针、对全球从事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业务的创新人员抱持开放和兼融的态度,其中备受瞩目的是,《宣言》提出将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颁发交易牌照;容许各类投资者使用由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可能涉及到在过去数年间由高位6万美金跌至1.8万美金,跌辐近七成的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并无法估值的且价格涨跌幅巨大,港府无法监管交易行为、无力控制价格波动的)以比特币BTC为首的各种虚拟物<或称:货币\资产>交易服务;

      港府将比特币BTC为首的不够资格称”货币“却自称”货币“的虚拟物视为虚拟资产并容许投资者对其投资是错误和危险的;

      其“利令智昏”的引流之举,其盲目冒进将香港推向“罪恶的币圈”之措,给颇具困难的香港经济添加几分多变且危险的系数;

      其草率地打开虚拟货币这个潘多拉魔盒,容许那一群“妖魔鬼怪”弃恶从良,改邪归正、继续炒作比特币BTC游戏,是引火烧身的自刎行为 ;

      当头一棒的就是,2023913日香港警方公布的有2392名对“虚拟资产(货币)”没有清晰认知的香港众多愚蠢的被害人被“无牌虚拟货币交易所JPEX”骗去金额高达15亿港元的惨痛代价;揭开香港虚拟资产市场乱像的序幕;

      令人失落、困惑和彷徨;

 

      迄今为止、虚拟货币的投资性质和价值属性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不同的虚拟货币之间存在巨大的价值差异,有的虚拟货币甚至不具备任何实际价值支撑,仅仅是一种空洞的一串代码而已。因此,虚拟货币的投资风险和价值不确定性成为制约其在金融市场中得到广泛认可和应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虚拟货币交易对香港货币政策的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由于虚拟货币不受香港政策和监管体系的约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波动难以预测和控制,可能造成香港货币政策失灵和金融市场失控的风险。

      对此、我们多次致函港府指出其错误举措和可行性建议、主要突出如下几点:

      1、香港稳定币可能参与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香港那些经营虚拟货币交易机构的结算而有可能触及到“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管控范畴的政策和程序“的法律风险;

      2、香港财库局宣称的“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宣言可能引起的国际社会对香港经济结构变化的担忧;

      3、香港证监会当下正在为有意在香港推广或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通过申请而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币圈人)提供的“具活力”的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三无产品的交易服务并由此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且可能给香港带来的负面影响;

      4、香港金管局要真诚地面对近十年来香港出现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开户难”危机,而稳定币有可能在抗衡和制约罪恶的香港银行的金融寡头地位的同时能够化解这种危机下,要基于“扶持为主,监管为辅”为原则,制定一套既能够化解长期以来困扰香港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开户难”危机,又能够服务于普罗大众并有别于“腐朽没落的银行制度”且不能与香港其他金融规管制度重迭及/或有所衔接的一个以风险为本、务实和灵活的、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价值稳定的数字货币监管制度”;

      可惜我们人微言轻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眼下的香港,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吹起来的资本故事,已经成为说好香港故事的故事;

       资本盘织在精神世界的另外一张网已经在香港撒开;

       可以预见的是,

       未来的一段时间,虚拟货币的概念会在香港再起波澜,或将引来一场腥风血雨;

       时逢乱世,必生妖孽,每一天都能见证历史,那就让后来者继续见证吧!

 

    (三)、币圈群魔云集香港--WEB3.0被披上皇帝的新衣

 

      令人震惊的是,作为曾经与纽约、伦敦并称“纽伦港”而成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的香港,居然沦落到要与世界币圈群魔为伍并寄希望通过这群妖魔鬼怪引入资金流来发展香港经济?居然容许“世界币圈群魔“(如因洗钱、银行欺诈等罪行而向美国司法部花钱买罪的软骨头“赵首富”、专门为空气币站台的“宝二爷”、币圈割韭菜第一人的“孙镰刀”等“妖魔鬼怪”)汇集香港,参与“香港Web3嘉年华—标准化和全球化峰会”,让这些<从骨子里不可能改邪归正的、灵魂深处一定是携带着欺诈属性的>币圈人借道香港炒作web3.0概念,把web3.0这个运行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去中心化网络环境,故弄玄虚且貌似高深莫测地描绘成为“发币融资”或“炒币”,甚至标新立异地推出“X2E”钓鱼模式(指的是一系列以X to Earn为名的虚拟货币项目,包括M2E<Move to Earn边跑边赚>P2E<Play to Earn边玩边赚>R2E<Read to Earn边读边赚>W2E<Write to Earn边写边赚>E2E<Eat to Earn边吃边赚>L2E<Learn to Earn边学边赚>等),活生生地给WEB3.0披上一件皇帝新衣,赤裸裸地虚幻多种花样的庞氏骗局,疯狂地制造多种击鼓传花的游戏,故意忽视WEB3.0的技术本质,滥用 Token经济模型,其刻意混淆热点概念的媚态所要掩饰的最终意图就是发行同样虚幻的虚拟货币,其摩拳擦掌,蠢蠢欲动的举止让人心惊肉跳,其锋芒毕露的镰刀(犹如币圈割韭菜第一人的孙镰刀那把镰刀)正砸向茂盛的韭菜;(详见文章:虚拟货币终究是黄粱一梦、庞氏骗局)。

      此次香港举办的”世界币圈群魔峰会”、亵渎了WEB3.0的科技光环;

      凸现港府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错误决策;

      暴露港府意图引入“币圈群魔那锋利的镰刀收割来的巨额财富“形成的资金流来发展香港经济的危险举措;

      将给香港经济带来严重的危害。

 

      引起警戒的是:

      当一个庞氏骗局(如L2ELearn to Earn,边学边赚)项目开始瞄准天真无邪的孩子们的时候,其操盘者们已经丧失了基本人性。

 

      Web3.0就是:运行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去中心化互联网,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和探索的新技术领域,它旨在利用分布式系统、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手段来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开放、安全、可信的互联网世界。

      Web3.0是人类的一大进步,是互联网技术的一个飞跃,是积极向上的一项科技创新;web3.0可能会带来一些创新性的应用和商业模式,基于公共服务平台这一核心,Web3.0时代将更加凸显网络的三大功能:信息共享、网络传播和电子商务,这三大功能恰恰涉及人类生活三大基本面、是人们通过网络服务于社会的一大进步。

      web3.0这种可信的网络应用环境 、却被别有用心的“妖魔鬼怪”用来凭空发行(类似号称是去中心化的比特币BTC那样的到处制造经济泡沫的乱像)虚拟货币、并疯狂地制造多种击鼓传花的炒币游戏,因此,人们有理由怀疑web3.0概念也是借助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名义实为发币的一场骗局;
       
之所以现在的Web3.0和元宇宙,看起来太像一个虚无缥缈的骗局,是因为它确实就是那么的虚无缥缈;

      在资本介入后、Web3.0和元宇宙进行了概念上的绑定,将建设元宇宙可能需要的技术,包括区块链、智能合约、人工智能、VR5G、云计算等技术板块都被笼统称作元宇宙概念,然后打包炒热。

       这实在不像是走入Web3.0时代的行为,而只是已经上演过无数遍的股市炒作。

       就像每一次生产力的集体变革都是由破坏先开始的一样,如果真的有一个全面Web3.0时代的到来,那么它大概率还是一场意外和一系列偶然引发的。

       我们不相信Web 3.0的未来是区块链和去中心化。区块链方案需要消耗大量算力、存储空间和带宽资源。去中心化不一定需要区块链技术,应用加密学和web技术就能做出去中心化的应用;至于去中心化的应用性更值得怀疑,缺乏审核机制再加上匿名性,骗子会变得猖獗,黄赌毒会泛滥。

       我们想要的web3.0世界应该不是这样子的。

       但,我们更相信Web 3.0项目对于别有用心的人来说,大多是炒作,是美梦+镰刀,是监狱的尽头;

       用虚拟币购物,匿名为朋友点赞,这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革新。

       有些WEB3.0项目故事讲得很生动,但是没有探讨过技术细节,只是想要营销自己的代币而已;

 

      历史上一直不缺少热点轮换,从互联网金融、工业4.0、手游、VR、可燃冰等热点的轮换,从故弄玄虚的私域2.0(一个互联网私有数据(资产)积蓄的载体)、到故作高深的web3.0(币圈人不会直接说是第三代互联网),其刻意混淆热点概念的媚态所要掩饰的最终意图就是发行同样虚幻的虚拟货币来骗取那些后知后觉的普通人的血汗钱;

       当下,人类再次面对新纪元的挑战,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全方位向元宇宙迁徙,在这个遥远和漫长的征途中,人们需要冷静,需要理智,需要思考,不要迷失或沉沦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如同不要错把数字经济当成虚拟经济那样的迷失方向......

       可如今:

       这个曾经在英国式的行政管理及这个管理衍生出来的那一种文明及合理的制度并与大中华母体分割下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而被称为东方之珠的香港迷失了。

       愿香港的温度永在,愿东方之珠的荣光从未远去 !

 

      (四)、失衡的香港、失落的众生 ;

 

      1)、号称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居然开不到公司银行账号?

      香港:

      这个号称全球第三金融中心,曾经是以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及完善的法治体系而闻名的“亚洲四小龙”;

      居然出现:

      香港的千千万万中小微企业不能够在银行开立或维护公司银行账号;

      而;

      港府的无所作为;

      导致:

      香港千千万万的中小微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并出现了“活不下去”的严重的生存危机;

      成为:

      香港永远蒙羞无法抹去的伤痕,成为香港千千万万中小企业耻辱的记忆;

 

      2)、香港银行之恶、是香港千百万中小微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银行是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的社会公共机构,是法律和权利机关赋予的带有公共服务属性的为广大民众提供特殊金融服务的特殊的、典型的,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商业企业,如同电力通讯交通等民生机构一样肩负者为广大民众提供一切生活保证的关键性民生服务机构,银行业务是普罗大众生存下去的最基本保障,银行的公众属性决定其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既是银行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也是银行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基于这种约束和承诺,香港的银行最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最起码的社会责任就是确保 “一般市民和小微企业能够去银行开立和维持户口,获得基本的银行服务,以应付日常生活或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这是香港银行圣神不可动摇的、不折不扣的天职。

     然而,

     曾经是,现在还是世界上银行数量最多、密度最高,拥有164家持牌银行的香港,几乎所有商业银行对开户申请者提出的提供必要的公司的基本资料(如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等)外,还必须提供能够足以证明有实力和背景(即有钱)的如下资料才考虑审核开户申请:

1、提供和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有点关系的公司的经审计的三年财务报表和近期银行流水账单等资金来源证明;

2、提供尚未营业的货物进出口单据,对外签订的各种合约,以及现有客户关系名单等(祖宗十八代)背景资料;

3、必须支付给银行一笔数千元的尽职调查费用,这笔费用无论最后是否给以开户都不退款;

4、必须购买其银行至少上百万元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险;

5、必须有律师或者会计师证明,或熟人介绍等;

6、有些欧美银行或者地域性银行还要求必须是原先有业务关系的客户才给以开户;

     所有银行其居高临下,毫无顾忌,肆无忌惮,以歧视眼光,怀疑的口气让开户申请者尊严受损。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公司,一个新的创业者,哪里来这些财务报表?就算申请人也曾经在一家大型公司工作过,作为一般员工,怎么可能拿到这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即便碰巧是一家自己控制的,没有其他股东参与的公司老板,为了开一个香港公司的银行账号,而必须提供这些涉及隐私的并且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财务资料给银行;公司尚未经营,哪里来银行要求的这些海关单据?哪里来这些客户合同和关系证明资料?

     香港银行的各种各样扒底裤的流氓要求,一般的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只能是望而生叹,无法开到银行户口;

     如果一定要看资金实力,那也应该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从一开始就设立门坎,比如不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就不给设立公司等条件,并由香港政府职能机构审核;

     如果需要对客户进行如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向银行发出的指引“强调银行应该采取[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的那样进行“尽职调查”,那也必须由代表香港政府行使职责的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进行“尽职调查”(事实上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已经对公司注册者做了“尽职调查”后才频发给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的,对公司申请者也没有资金实力<即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要求),而不是由银行“借反恐,反洗钱,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着眼于资金实力选择能够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有钱客户,排挤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无钱的中小企业”来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

     如果一定要区分贫贱,那么,银行可以对能够提供银行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的企业,作为VIP贵宾客户对待;对于不能提供其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银行可以作为普通客户对待,但无权拒绝“不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申请,这也是作为经香港政府审核注册并具有法定地位的经济团体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之权利,

     如果一定要做所谓的“尽职调查”来衡量和判断客户是否存在风险,那也应该是在申请者开户并成为银行的客户后的日常资金进出情况来判断,而不是尚未开户并还不是银行的客户况且还没有任何经营记录前;银行不是执法机构,不能以“有罪推定”来判断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假设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银行从控制风险考虑评价客户的风险程度,必须是建立在为广大民众服务(最最基本的就是先开设一个账号,哪怕是临时账号)的基础上的,因此,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是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普通民众只要能够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颁发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基本法定资料,银行就必须按照金管局的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责无旁贷地、无条件地为开户申请者开设银行账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的;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提供他们无法提供的(或者不愿意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以“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要求客户提供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香港公司以外的资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如果因为开户申请者不能提供银行提出的足以证明过往业务规模大小的“和香港新成立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三年财务报表”和足以证明是否有钱<唯一隐私>公司或个人近期的银行流水账单”的资金来源证明(不包括提出购买其高额理财产品的银行和没有任何理由而拒绝开户的银行)”而不能开户,那明显是违背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宗旨,违背香港政府“开放,自由,包容,法制,公平”的基本原则。

     因此,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是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普通民众只要能够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处和香港税务局颁发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基本法定资料,银行就必须按照金管局的另外一个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责无旁贷地、无条件地为开户申请者开设银行账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的;而无权要求普通民众提供他们无法提供的(或者不愿意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以规避风险尽职调查为名,要求客户提供和香港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香港公司以外的资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法的。

    无论银行基于什么理由,香港作为世界瞩目的国际金融中心,当下有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无法开设银行账号,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有悖常理;

 

      3)、香港银行拒绝为中小企业开立银行户口如同断人生路、杀人妻儿,必遭天谴!

      为富不仁,为势不义的香港银行,卑鄙地利用香港政府授予的经营特权和资源垄断优势,把特权当筹码,违背了银行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抛弃了银行最起码的社会责任,离经叛道并彻底地堕落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资本主义的“托拉斯集团”式的“金融寡头”,掌握着庞大的金融资本,绑架香港经济命脉,控制香港货币流通,操纵香港主权,架空香港政府的管理权威,打着“防洗钱,防恐怖分子”等旗号,披着“规避风险”的外衣,以“防范风险管理”为借口,以“尽职调查”为理由,以选择实力雄厚的有钱客户为目标,居心叵测地诡探开户申请者的各种“隐私”,厚颜无耻地猎取开户申请者数目繁多"包括祖宗十八代"的历史背景资料,花样百出地偷窥开户申请者仅有的神圣的“内裤”(美其名为了解你的客户),直言不讳地诱导开户申请者必须存入大额存款或者购买各种理财产品,肆意妄为地提出各种各样香港初创型中小微企业无法的做到的,甚至是有失尊严的条件,居高临下地毫无敬畏之心(对香港政府的轻视,对香港中小企业的藐视),赤裸裸的,明目张胆的,肆无忌惮的"限制和拒绝为千千万万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开设银行账号",完全丧失了“银行必须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基本宗旨和社会责任,致使香港千千万万卑微渺小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结算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使普罗大众无法得到基本银行服务而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造成香港的金融及营商环境不断恶化,当下的香港失业率上升,经济下滑等灾难性后果;

     臭名昭著、丧失人心的香港银行“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不能够公平对待客户,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自行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规避风险”的“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明显看重申请者资金实力(和香港政府开放,自由,海纳百川的要求不一致)的开户条件,明显和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法律和职能相抵触;完全没有履行其法定责任(必须为香港合法注册的经济团体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并按照相关程序为合法注册的公司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使普罗大众无法得到基本银行服务;

      德不配位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千千万万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丑恶行径,违反了港府在2013年推动全港零售银行签署《公平待客约章》,违反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多项法规,其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公司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香港整个经济体立刻缺失接近20%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大量的公司和家庭不能进行日常的支付,导致了严重的人才流失,使全球无数希望在香港创业的不乏有众多的优秀人才被香港银行无情的抛弃而消失于香港市场,制造了香港史上一场史无前例,空前绝后的灾难,重创香港经济根基,阻碍香港经济发展,毁灭香港过去曾经拥有的良好的营商环境,瓦解香港的金融体系,动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撕裂香港“法治,公平”的基本制度,给香港金融市场的动荡留下一个严重的、无法估量的隐患;

      罪恶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违反联合国关于「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意见和表达自由权」、以及「人权维护者处境」和「私隐权问题」等宪章,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保障的人权将受到侵害,特别是保障私隐丶表达自由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权利;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

      罪恶的香港银行"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的违法犯罪行为,就等待正义的审判吧!

 

      4)香港金管局的无所作为、是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的根源;
       
如果说银行的恶,造成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正常经营,那么,香港金管局的严重失职,才是导致香港众多中小企业因无法开设银行户口而难以“活下去”的原因;
       
香港金管局向银行发出的指引“强调银行应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以及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 明显和香港政府(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职能相抵触的,是误导的,是严重失职的。银行正是充分利用这个指引,借反恐反洗钱之名要求客户提供能够证明有钱的资金来源证明,实为选择有钱客户,排挤无钱的中小企业。
     
正如香港金融管理局前总裁陈德霖所说的“香港既是国际大都会,素以生活和营商便利见称,又是世界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不应该出现普罗大众得不到基本银行服务的情况;........,金管局要求银行收到今日的通告后,认真地检视它们现有的做法和措施,是否符合上述「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如发现有落差,就要作出合适调整,金管局亦会与有关银行跟进......。”(陈德霖201698日于“汇思”文章中所述);
     
香港金管局在明知银行完全没有按照金管局的指引“确保就透明度,合理性和效率方面,能够公平对待客户,不应对正常企业获得银行服务构成不合理的障碍”履行其银行为民众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责;在明知银行以“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对客户进行更加详细的尽职调查,并采取与客户背景和风险相称的管控措施”为名,利用其资源垄断优势,要求客户提供足以证明有实力的“资金来源证明”,从中挑选“没有风险,不会洗钱,不是恐怖分子”的有钱客户,拒绝和限制没有实力的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成千上万的“有风险,可能洗钱,可能是恐怖分子”的中小企业开户,造成香港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面临开户难,面临无法经营下去的残酷惨状后(还不包括哪些要求客户购买其高额理财产品或购买保险的银行和没有任何理由直接拒绝客户开户的银行),居然无法(或者不愿意)从中协调创业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引导或者帮助开户申请者解决开户问题;也不会利用管理权威使用行政措施或者法律手段来纠正银行的违法行为,面对银行这种赤裸裸,明显的歧视中小企业的行为,香港金管局居然说“银行是否接受或拒绝为个别客户开立账号,是银行经慎重考虑包括风险管理等因素而做出的商业决定”,甚至认为“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三年财务报表及资金来源证明的做法并没有不妥”,居然还认为“银行要求客户提供三年财务报表和资金来源证明的处理乃是银行履行其法定责任,并没有和公司注册处及税务局的职能抵触”,彻底失去应有的权威,散失基本的权力信仰;

      香港金管局一直强调“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须根据《打击洗钱及 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 筹集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有关规定基于国际标准,并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一致。个别银行会按照自身业务运作及风险评估等因素,去制定其执行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而有些银行(例如外资银行)除了遵守香港的规定外,亦须遵守其总行或海外有关当局所订的规定或标准”。显示出金管局在为银行辩解“银行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的同时,也显示出金管局无力解决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在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上无所作为,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丧失了,管不了银行,银行根本不把金管局投诉中心的投诉当回事,不会把金管局放在眼里;

      香港金管局是悲哀的;

      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必须根据《打击洗钱…条例》和执行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逻辑上是错误的;应该是在客户成为银行的客户之后,而不是之前(如同全世界人民持有护照进入香港本土之后,香港才有管辖权那样),香港千百万中小企业作为在合法取得代表香港政府权威的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的合法企业,香港政府(包括香港金管局)有义务确保其能够取得银行服务的,而不是任凭银行假借“执行金管局的洗钱条例”之名,随意提出各种各样中小企业无法做到(或涉及隐私而不愿做)的条件来限制或拒绝中小企业开户,这是法律不容许的。

      香港政府尤其是香港金管局,必须在银行执行《洗钱条例》上和千百万香港中小企业没有银行户口而能不能“活下去”上取得平衡,才能彰显香港政府“开放,自由,公平,法制,包容”的核心价值,才能确保“让合规企业及个人客户不会在获得基本银行服务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障碍”、才能彰显香港金管局曾经在全世界人民的印象中那举足轻重的,一言九鼎的份量和崇高的信仰;

        希望金管局从立法的角度尽快制定相关法规,给银行制定一套适用中小企业的开户标准,给予香港银行所谓“商业行为”一定程度的规范标准,才能起到平衡制约的作用,才能服天下,让千百万(香港政府自己认可的合规企业)能够凭借政府颁发的基本资料就可以开到银行户口,重新还原香港曾经拥有的优良的营商环境,重新树立香港金管局的管理权威;

      我们非常理解金管局对银行的严格监管,也非常支持金管局对银行做出的指引香港银行须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香港法例第615章)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发出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强调银行应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根据客户的背景和状况或可能涉及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客户尽职审查措施”,但不是在香港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前,而是在银行向客户提供户口服务之后,银行才可以对已经成为银行的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可以根据客户的日常资金进出情况来判断(其实就几笔资金的来往记录就可以判断资金来源以及客户的性质的)客户的风险程度,银行要了解客户,必须是客户成为银行的客户后才可以去了解,银行不是执法机构,不能以有罪推定来判断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假设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银行从控制风险考虑评价客户的风险程度,必须是建立在为广大民众服务(最基本的就是先给客户开设一个银行账号)的基础上的,银行的天职首先是为普罗大众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然后才是执行金管局的相关规定;不能先执行金管局的指引香港的银行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而借口反恐、反洗钱限制或拒绝为千百万中小企业提供银行服务;

      金管局重监管,轻民生导致程序颠倒,才导致香港史无前例的中小企业开户难;
     
香港金管局惊慌失措地加强银行监管,淡化银行的服务功能并错误地指引“香港的银行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从而使本质上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香港银行狐假虎威,披着“反恐,反洗钱”的外衣,假借“尽职调查”之名,以寻找有钱客户为实,并在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中小企业“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那些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破坏了香港经典的“自由机制”,动摇了香港百年金融根基;
      
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香港金融管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将永记史册;

 

       5)、香港政府的监管欠缺,让香港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深感无助,无望......

      如果说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失职,造成银行的恶不断走向更恶,造成中小企业不断走向“死亡”,那么,香港政府的规管欠缺,让香港银行更加肆无忌惮,让香港千千万万的中小企业对香港失去信心!
       2018
4月份,香港政府出版了“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见报告第51页):专题5.4:规避风险中提到,“金管局已经了解银行采用“规避风险”的做法的某些原因,当中并非全部与打击洗钱与恐怖分子资金筹措有关。局方会尽力澄清监管规定,确保银行采用有效的风险为本办法,集中资源管控风险较高的范畴,金管局于20169月发出通告,说明该局对银行“规避风险”情况的监管立场,并就监管区分和与相称性的原则提供指引,并澄清风险为本方法并不代表需要达到“零风险”,从内容中至少我们看到香港政府并不认同银行为“规避风险”而采取的限制中小企业开户的违法行为。
       
既然香港政府已经知道银行限制中小企业开户问题已经触及香港法律底线,影响香港经济环境,为什么不能从立法的角度来纠正这种错误?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香港的成功正是在英国式的行政管理及这个管理衍生出来的那一种文明及合理的、自由的法治制度并与大中华母体分割下而产生的一个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香港之所以至今仍然保留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正是延续了百年英式的法治精神,香港成功的联系汇率制、资金的自由流动和低税率、低门坎等准入制度造就了香港的国际地位;
     
十几年前的香港,仅凭借公司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即可开出一个银行户口,并由千千万万的个人和企业那点点滴滴的资金通过轻松开设的银行账号的流动汇集成滔滔江水的资金洪流,造就了香港曾经的繁荣昌盛;
     
如今的香港居然无法确保一个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代表香港政府)的审核而形成的具有法定地位的而备受香港法律保护的经济团体开出一个银行户口?
      
这难道不是香港的悲哀吗?

     金管局惊慌失措地加强银行监管,淡化银行的服务功能并错误地指引“香港的银行须……进行客户尽职审查”,从而使本质上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香港银行狐假虎威,披着“反恐,反洗钱”的外衣,假借“尽职调查”之名,以寻找有钱客户为实,并在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中小企业“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那些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破坏了香港经典的”自由机制“,动摇了香港百年金融根基;
      
这难道不是香港金融史上百年之耻,千古之辱吗?

     对于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香港的各种团体和机构也多次向港府相关机构投诉和建议,但没有一个政府机构认真对待这个严重影响香港经济的大问题,没有一家政府机构去思考开户难问题的是非对错,而是简单地把投诉问题转给已经严重失职的金管局;
     
金管局对客户的投诉也确实去信相关银行咨询,但都被银行否认和辩解,最后不了了之,没有真正的帮助到中小企业解决开户问题;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 财库局 ) 对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多年来也只是轻描淡写地为金管局辩解“金管局一直就开立和维持银行户口的相关事宜与银行业界、商界各方保持联系及沟通,目标是使银行的措施在有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同时,亦能够落实普及金融,让合规企业及个人客户不会在获得基本银行服务方面受到不合理的障碍”,从年头说到年尾,从今年说到明年、年复一年,从未有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至今仍然没有解决这个开户难问题,造成来自全球的无数的中小企业因没有银行账号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形成一个香港独有的经济污点。
      
香港立法会也毫无作为,仅仅是把投诉信转交给财库局或金管局,不会附带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使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没有任何监督;
      
人人生而平等,只要是香港人或者是香港注册的公司,银行就必须无条件地为他们开设一个基本账号(哪怕是临时账号),提供最基本的银行服务,而不能以“有罪推定”的逻辑,假设和银行尚未建立关系的客户“为恐怖分子,有可能洗钱”来审核客户并进行所谓的“尽职调查"而拒绝开户,这个道理,香港政府难道不知道吗?

     开户申请者作为一家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代表香港政府)的审核而形成的具有法定地位的而备受香港法律保护的经济团体,理所当然地凭借香港政府频发给客户的基本法定资料(如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以及公司章程等),银行应该是无条件的接受客户的申请,为开户申请者开户并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而无需提供银行要求的“资金来源证明”等额外的资料,因为,成立公司的时候,香港政府(注册处和税务局)并没有要求申请者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更不需要有条件地预先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
     
基于申请公司是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取得公司注册,香港政府应该保护申请者取得正常的运营环境,而开立银行账号是最最基本的条件,作为银行的职能管理机构,香港金管局更应该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保证申请者能够取得公司开户的资格,协调开户申请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化解矛盾,敦促银行改进工作作风和过分要求,促使新公司能够在香港的银行开立一个公司的基本账号,让其能够正常经营下去,这也是香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因香港的“开放,自由,公平,法制,包容”的核心价值所在。

     香港银行服务体系应该是为香港广大民众所用,而不应该成为少数银行作为垄断的资本,更不应该成为银行控制民众的筹码。
      
对香港而言,法治和公平是经济自由的重要基石;
      
只有在制度上保证香港市场自由公平,并防止自由资本主义变成了垄断资本主义,防止港府的权威被控制,香港才能保持繁荣和稳定,
      
香港中小企业的开户难问题,已经不是“点”的影响,而是“面”的扩散,香港有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开户难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香港的国际声誉和香港的经济环境,对香港政府的执政能力面临考验。
      
香港政府应该认真审视当下香港的营商环境,认真对待近十年来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的极端严重问题,应该从立法的角度彻底解决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应该给银行制定一个中小企业的开户标准,而不能让银行假借“反恐,反洗钱”之名,有随意决定是否给中小企业开户的权力,让千百万香港中小企业能够大大方方地、无需求助别人、持着公司的基本资料就可以开到银行账号;
      
如同我们随意到香港夜缤纷的任何一家餐厅吃饭 时无需出具资金来源证明,证明我们的饭钱不是恐怖分子的钱,不是洗钱来的钱那样的随便;

      如同我们可以轻易地向香港的水电煤公交等民生机构在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和祖宗十八代背景资料的情况下便可以申请到相关的服务那样;

      如同十几年前的香港,仅凭借公司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即可开出一个银行户口那样的开放和自由。
      
在一个正常的经济环境下,公司开设银行户口应该是公司业务运作的一件很微小的很自然的不足一提的无需顾虑的业务环节,在香港居然变成一件关乎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这是前所未有的奇闻,这是一个失常的社会生态、畸形的经济结构体;

     香港金融管理局要为"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担责;

     

       时至今日,

       如果,

       财库局,金管局等相关机构至今依然掩耳盗铃地认为,香港不存在千千万万中小微企业开户难问题“,

       那么,

       香港金管局“为数字稳定币用户提供足够保障”的庄严承诺或将成为一句笑话;

       香港财库局“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宣言或将成为一句废话;

 

      往事不堪回首:

      当香港银行严重违背必须为广大普罗大众提供基本的银行服务的基本宗旨,抛弃了银行神圣的社会责任,歧视性地拒绝或限制香港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开设最基本的银行账号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并出现'活不下去'、而香港政府又无心无力无能确保持有合法经营牌照的中小企业得到银行基本服务的时候;

      千百万活不下去的卑微渺小被银行唾弃耻辱的香港中小微企业只能是弃暗投明、择木而栖了。

      香港这个曾经雄踞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的辉煌时代结束了。

      但愿香港人民不要回到百年前那失落的小渔村时代!

 

 

(五)、我们推出的"数字资产交易模式"不适合香港提倡的"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虚拟环境

 

      作为香港前所未有的(20220131日推出的)首个以传统资产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上市交易模式的"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首创者 ;

      我们一直希望能够得到港府的认可和发牌并为此作了不懈的努力;

      20230601日香港证监会推出《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正式实施虚拟资产发牌制度之前,我们就一直与香港证监会保持联系、多年来多次致函证监会要求得到监管;而在20230601日香港证监会开始正式接受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虚拟资产经营牌照VASP“之时、我们几乎是全球第一个正式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经营牌照;

      尽管;

      我们推出的“数字资产”概念,与会计学所指的、或与香港证监会定义的“虚拟资产”的概念和属性完全不同;

      我们推出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与香港证监会所指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完全不同;

      但是,

      在我们无法说服香港证监会改变观念,纠正错误的虚拟资产概念之前;

      在我们推广的数字资产概念及其交易模式尚未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之时;

      在我们还在琢磨数字资产上市交易模式是否准确地适应香港证监会推出《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之际。

      为了;

      取得公众对我们推出的“数字资产概念及其交易模式”的认可;

      我们还是屈身参照或按照证监会的《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去完成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经营牌照的申请。

      然而,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

      在基本满足香港证监会的要求条件下、我们唯一无法超越的门槛就是香港证监会额外要求的聘请(本来就应该由香港证监会监管审核‘检视并评估平台营运者的政策和程序是否清楚地以书面记载下来,以及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的评估流程,却荒唐地让平台经营者自己‘应运用应有的技巧、谨慎及勤勉地‘在茫茫人海中盲目地去寻找’具有对虚拟资产有关范畴的专业知识、经验及往绩纪录,却可能存在对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概念模糊不清,也从未或不知道如何评估的,证监会不会指定但最终还是需要证监会认可的‘评估自己的评估专家)外部评估专家的极端苛刻且荒唐的条件;

      因此,在我们多次致函香港证监会”质疑我们推出的资产上市交易模式是否准确地适应香港证监会推出《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以及指出其聘请外部评估专家的不合理监管条件”并希望改变牌照申请条件而没有得到任何反馈之后;

      我们决定:

      2024224日起中止向香港证监会申请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经营牌照(香港证监会称为‘虚拟资产经营牌照VASP)并停止一切数字资产交易在香港的推广和营运;

 

(六)、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币"香港币HKC®"不可能公平的加入测试沙盒、更不可能公正地申请到经营牌照;

 

      20220112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一份关于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邀请业界和公众就有关的监管模式提出意见;

      20220118日,我们做出了"关于香港数字货币监管制度的建议";其中,明确表达希望:香港金融管理局应该是基于“扶持为主,监管为辅”为原则,制定一套既能够化解长期以来困扰香港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开户难”危机,又能够服务于普罗大众并有别于“腐朽没落的银行制度”且不能与香港其他金融规管制度重迭及/或有所衔接的一个以风险为本、务实和灵活的、基于区块链加密技术的、价值稳定的数字货币监管制度;

      20231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加密资产和稳定币讨论文件的咨询总结,在收到我们(包括另外57份的讨论文件)就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纳入监管的讨论文件后,明确表示将正式把与稳定币相关的若干活动纳入监管,并在总结文件中阐述预期的监管范围和主要的监管要求,在敲定具体的监管安排时,会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市场的最新发展和国际讨论,并与持份者和市场人士保持沟通,计划在2023/24年落实监管安排。

      2023-12-27,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联合发表公众咨询文件,就有关监管稳定币发行人的立法建议收集意见;立法建议已考虑到金管局在去年发布的《加密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所收集到的市场和公众意见、与持份者的持续讨论;

      2024312日,为配合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立法建议的咨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宣布推出稳定币发行人虚拟化运行机制「俗称:沙盒」,向有意并已有具体计划在香港发行数字稳定币的发行人传达监管期望和提供合规指引,同时收集稳定币发行人对拟议监管要求的意见,以促进后续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确保制度切合监管目标。

       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C&E作为香港数字经济时代的急先锋,当仁不让地走在时代的前沿,踌躇满志地愿意携带着经营数年的香港首个稳定数字货币“香港币HKC”走进香港金管局设置的模拟世界,愿意接受金管局和公众的监督管理;

       2024314日,我们急不可待地向香港金融管理局致函提出申请,强烈表达及迫切希望加入金管局推出的稳定币发行人「沙盒」的愿望;

       202442日,我们收到金管局的回复,要求我们提供数字货币“香港币HKC”的相关信息;

       202449日,我们提供了“香港币HKC发行白皮书和商业计划书”的初步框架计划,从建立和维护管理范围内稳定币的规则,到稳定货币HKC的稳定和储备管理安排以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方面做了全面的详述;

       2024424日,我们收到金管局的回复,进一步提出了“香港币HKC24条跟进问题;

       2024506日,我们就“香港币HKC24条跟进问题做了回复;

       2024717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早在今年2月已经完成的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并在收到包括我们在内的108份意见书后,就香港实施数字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谘询总结,并正准备实施监管建议的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2024718日,金管局对稳定币进入沙盒制定明确要求,测试稳定币发行人的业务流程,评估他们如何合规和可持续地在香港开展稳定币业务。

       20240718日,金管局宣布稳定币发行人「沙盒」参与者名单;发现我们并未出现在「沙盒」参与者名单之列;

       作为香港史无前例的(20200301日发行的)首个稳定加密数字货币"香港币HKC®"的领先发行者,作为香港首批具有专业经验的数字货币的先驱、居然没有被选上加入金管局设立的“沙盒”局?

       就在香港稳定币刚刚进入(沙盒)测试阶段和咨询初期,就在我们和金管局仅仅有2次讨论之后,金管局于2024-08-27的回信中就迫不及待地表示“因我们不符合沙盒相关要求和规定,金管局认为未必适宜与贵公司就沙盒相关事宜作进一步讨论“,这是对我们的极端不尊重,这是对香港数字经济领域具有专业经验的先辈的蔑视、凸显金管局急于把我们尽早踢出局的迫切心情,这和金管局多次强调的”金管局对所有申请人皆一视同仁,基于统一的标准评估每一个申请人是否符合进入「沙盒」的资格“态度相悖,违背了金管局“奉行具透明度及保持开放的政策,与各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的精神,不符合作为一个管理者应有的“包容,谦虚,开放、严谨”的态度;

      作为一个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处在听取他人意见阶段的,对数字货币的概念理解尚浅的金管局,一个数字经济领域的后来者、不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随意拒绝一个比你金管局还早进入数字世界,对数字稳定币的理解不比你金管局少的我们,应该以谦虚的态度和博大的胸怀认真听取较有经验的我们的意见,哪怕是不同的意见;

      比如1

      金管局强调沙盒将「限制用户数量和稳定币发行量」,而我们则重申了「无需专门对在沙盒下运行的稳定币流通规模做出限制」,明显与沙盒要求不符的观点,这个不相符的观点,金管局未必是正确的,我们也未必是不正确的,而我们的观点是建立在我们的稳定币“香港币HKC‘是专为香港尚未取得银行账号的中小企业提供替代银行结算的方案,其应用人群相对于明显是为了加入“虚拟资产交易”行为的其他稳定币发行者经营思路上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和应用人群的目的不同而设定的结论,因此,我们认为,在开始测试阶段应用人群不会很多,「无需专门对在沙盒下运行的稳定币流通规模做出限制」,这应该不是关键要素,金管局似乎抓这个不同点而认为我们不符合【入盒】要求,是肤浅的,是不客观的,是盲目的,是错误的。当然,如果金管局一定坚持沙盒必须「限制用户数量和稳定币发行量」,那么,我们也完全可以按照金管局的规定而做出「限制用户数量和稳定币发行量」的修改,无需凸显权力而草率地做出“我们不符合规定”的定论,给我们留下金管局利用手中权力是在刻意找出我们的错误的不良印象。

      比如2

      金管局于2024718日发表的汇思文章(连结)中清楚地表述:香港发展数字金融的重点是要引进新兴的科技手段,解决、突破传统金融运作模式所存在的痛点、难点,更好地服务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和个人,改善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体验;

      那么,

      近年来香港经济活动中最大的痛点是什么?

      首批金管局内定参与「沙盒」的三家机构找到香港经济的痛点和难点了吗?

      这三家“入盒”机构或许找到了不痛不痒的传统垄断行业(非香港经济)支付结算费用颇高昂且有效率偏低等众所周知的轻微的不痛不痒的痛点,并把这个微不足道的和香港经济关联甚微的痛点当成其稳定币未来主要的应用场景;还胡里胡涂地把数字经济模式本身已经运行在区块链技术上的去中心化互联网(web3)的应用环境,可笑地作为其稳定币发展的应用场景;更是无知无畏地把香港稳定币参与虚拟资产的交易结算有可能(一定会)触及到“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管控范畴的政策和程序“的法律风险当作其稳定币主要的发展方向;

      这种对数字稳定币如此肤浅认知的“入盒”机构怎么可能会积极“引进新兴的科技手段“,甘心从可以控制人的中心化模式转向无法控制人的去中心化模式而做到“服务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和个人“?

      这种企图加入以比特币BTC为首的虚拟资产交易的机构,在高度泡沫化的虚拟经济环境中,怎么可以做到“改善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体验”?

      这种连香港最基本的痛点都找不到的机构,怎么可能为香港的经济和金融活动带来效益和新机遇?

 

      而我们以及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准确地找到严重影响香港经济的痛点和难点。

      痛点1

      香港财库局混淆了数字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概念,误导性地提出“让虚拟资产创新能够在香港以可持续方式蓬勃发展”的歪理念,错误地将香港经济转向“具活力”的“即便是无法管理或说服罪恶的香港银行包容或协助”虚拟经济,引起国际社会对香港经济结构变化的担忧,这与当下香港房地产低迷,金融市场萎缩,外资撤资潮等现象不能不让人担忧与其提倡的发展虚拟经济结构的变化相关;

      痛点2

      香港证监会混淆了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的概念,错误地把以比特币BTC为首的不够资格称“币”,却自称“币”的特殊虚拟物,视为一种“以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表述并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用来投资买卖赚取差价”和“具有为货品或服务付款、清偿债务”的不配视为“虚拟资产”的虚拟物,视为“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而容许各类投资者可能在对“虚拟资产/货币”没有清晰认知的情况下使用由那些(从比特币烈火烹油的烫锅里走出来的,企图改头换面,混水摸鱼、从良洗白、从骨子里不可能改邪归正的、灵魂深处一定是携带着欺诈属性的币圈人)通过申请而持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提供的“具活力”的(可能涉及到在过去数年间由高位6万美金跌至1.8万美金,跌辐近七成的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并无法估值的且价格涨跌幅巨大,香港证监会无法监管交易行为、无力控制价格波动)比特币BTC等虚拟三无产品的交易服务,从而导致“震撼全球的”2023-9-13香港公布的已经发生的有2392名对“虚拟资产/货币”没有清晰认知的被害人被“不受规管的,有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以及承诺高额回报的,无牌虚拟货币交易所JPEX骗去金额高达15亿港元的惨痛代价,以及随后不断出现的各种与虚拟资产交易相关的诈骗案例,并由此继续引发的市场波动且已经造成给香港带来的负面影响;

      痛点3

      这是我们的切肤之痛,这是香港经济痛中之痛,世纪之耻;

      这是香港千千万万卑微渺小的中小微企业被罪恶的香港银行唾弃耻辱至今无法开立银行资金结算账户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并出现“活不下去”的严重生存危机之刻骨铭心之痛,永生难忘之辱;

      痛点4……:

      痛点5……:

 

      当前,

      一群昏了头、极度贪婪的(看起来怪怪的,其思维与常人有别,无法与好人、正常人并列,无法把他们纳入正常社会体系中,企图通过申请牌照转换身份,假装从良洗白、从骨子里不可能改邪归正、灵魂深处一定是携带着欺诈属性的)币圈人

     

      那帮为富不仁,为势不义,道貌岸然的(具有配置和调控社会资源包括有义务包容及协助香港发展虚拟经济的带有公共服务属性的有责任为广大民众提供特殊金融服务的特殊的、典型的,有别于其他行业的,大到不能倒却贪婪地想从科技企业嘴里抢饭吃的)香港银行

      他们发行稳定币的主要目的几乎是:为了参与(只会制造经济泡沫,破坏香港经济秩序,危害香港经济的这种凭空想象出来的,没有经营主体,没有信用基础,没有任何实物支撑的,毫无价值的,借助或盗用区块链去中心化概念炒作起来的,被一群昏了头的、且极度贪婪的”看起来怪怪的“币圈人通过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的恶意频繁无序地炒作而产生的一个几乎没有基本面可言且无法估值的不具有投资或交换属性的虚幻的三无产品)以比特币BTC等虚拟货币为首的虚拟资产的交易;

      他们贪婪成性,明知香港稳定币参与虚拟资产的交易结算一定会触及到“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等管控范畴的政策和程序“的法律风险而为之,他们没有道德底线,卑鄙地盗用科技手段用心险恶地给香港制造经济泡沫,而非“服务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和个人“,如同臭名昭著的”限制和拒绝为香港中小企业开设银行账号“那样的卑劣;

      而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的目的是:切实可行地可以解决香港千千万万卑微渺小被罪恶的香港银行无情抛弃至今无法开立银行账户的中小微企业的资金结算这个痛点和难点;

      这正是我们基于区块链共识机制创建的分布式信任生态体系有机会革新香港信用模式、重构香港货币秩序、重朔香港市场风貌的积极效应;

      这正是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在反对和抵制虚拟资产交易,支持并参与数字资产交易(可惜我们创建的香港唯一一家纯数字资产交易市场,即便我们委曲求全地权且把证监会提倡的“虚拟资产”当成我们想申请的“数字资产”牌照,也因未能满足香港证监会额外且荒唐要求的聘请<本来就应该由香港证监会监管审核的评估流程>能够检视并评估平台营运者的政策和程序是否清楚地以书面记载下来,以及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及监管规定’,却让平台经营者自己‘应运用应有的技巧、谨慎及勤勉地‘在茫茫人海中盲目地去寻找’具有对虚拟资产有关范畴的专业知识、经验及往绩纪录,却可能存在对数字资产和虚拟资产概念模糊不清,也从未或不知道如何评估的,证监会不会指定但最终还是需要证监会认可的‘评估自己的专家>外部评估专家的极端苛刻条件以及和证监会大力提倡的发展虚拟资产交易的理念不同而退出香港市场;)的同时,有机会通过新兴的区块链技术协助港府对传统的物理基础设施实行产业数字化,透过“数字链FGB“积极参与港府搭建有利于香港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传统的物理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基础平台,努力营造香港数字经济发展的环境,为香港早日脱离虚拟经济概念的误区,纠正虚拟资产交易模式的错误,实现数字社会经济形态,打造数字资产交易模式尽微薄之力;

      这正是我们为了制衡香港银行垄断寡头地位,确保香港广大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正常的银行服务,保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良好的国际形象,缔造香港安全的投资环境和优质的经济结构,为香港的经济和金融活动带来效益和新机遇而应尽的努力。

      这正是我们理解的“香港币HKC®“的应用场景”与金管局解读的“应用场景”存在的偏差。

      把这种理念上的差异、当成是不合格的条件、只会成为人们的笑柄;

 

      其实,金管局大可放心,也不要急于把我们踢出局、对于进入香港近十年以来目睹香港恶劣的营商环境深感绝望的我们来说,早已经做好随时撤出香港、停止香港业务的准备,如同我们撤销“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业务“那样的干脆;只因我们早在202031日率先发行香港史无前例的首个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已经历经4年多时间,虽因拒绝为虚拟货币做结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但“香港币HKC”稳健的经营作风和良好的声誉以及4年多来沉淀的良好烙印依然拥有一批忠实的观众,这对HKC未来能够有机会为香港乃至全球至今无法开设银行户口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替代银行的资金结算解决方案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果此时退出香港,对于进入香港苦心经营近10年的我们来说,实在是一种莫大的浪费和惋惜,凭着这样依依不舍的情怀,我们还是希望做最后的努力,力争加入金管局的【沙盒】,并希望最终能够取得经营牌照;

      然而、

      当我们于202492日再次去信金管局详述我们的观点而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之后;

      当我们同时去信香港立法会要求协助监管金管局能够公平对待申请入盒的企业、并于20241111日收到香港立法会关于“你提及希望解决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结算的痛点,虽然当中你已经解释你的稳定币(即 HKC”)的理念,但你未能就 HKC的实际应用提供详情,亦没有解释HKC如何能够切实解决痛点“以及“财库局建议你先行跟进及正面回应金管局所提出的要求,以真实反映你所代表的公司为“沙盒”所进行及/或已完成的预备工作“的回复后、我们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

      香港币HKC®如何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结算的痛点、我们在202449日提供给金管局的“香港币HKC发行白皮书和商业计划书“2024506日提交的”香港币HKC24条跟进问题“,非常清晰地从建立和维护管理范围内稳定币的规则,到稳定货币HKC的稳定和储备管理安排以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方面做了全面的详述;

      怎么会 “没有解释HKC如何能够切实解决痛点”呢?

      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香港金管局对我们提交的申请资料根本就没有认真看、而只是敷衍搪塞我们、只是一心一意想尽快把我们踢出局。这种可能因我们多次批评金管局失职“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而迁怒我们的狭隘心胸而做出的不公行为、实在是令人鄙视。

      金管局口口声声多次强调的说”金管局对所有申请人皆一视同仁,基于统一的标准评估每一个申请人是否符合进入「沙盒」的资格“,可内部选定的三家“入盒机构”难道是公平竞争进来的?而对最早、最积极申请"入盒“的我们、却很快地、不假思索地认为我们”不合格“、”不符合规定“;这就是金管局所谓的”一视同仁,基于统一的标准评估每一个申请人“的虚假标准;

      香港金管局的信誉在哪?

      香港“自由,开放,包容,法制,公平”的规则何在?

      由此、我们基本断定、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币"香港币HKC"意图通过向金管局申请“进入沙盒测试”乃至未来申请经营牌照的可能性已经没有了;

      至此、我们已经没有信心继续在香港耗下去了。

 

      于是;

 

    在经过数月的退出准备工作后;

   

    我们决定:

 

    2025421日起停止香港全部业务退出香港市场。

     

      诚然:

      这是在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货币“香港币HKC®”为“一直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千千万万卑微渺小被罪恶的香港银行唾弃耻辱、鄙视欺凌而被拒绝或限制开设银行户口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而出现'活不下去'的香港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结算解决方案初见成效并有可能大规模普及应用的当下做出的决定。

      这一决定并非轻率之举,是在经历不公、无助和失望之后、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是在香港已经失去”公正、公平和法制“的当下,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交易的合规性,我们以负责任的态度,平稳有序地退出香港市场的一次壮举。

      在这个告别的时刻,我们情不自禁地回顾数字货币“HKC®”以及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艰难历程、作为香港首个数字稳定货币和首家数字资产交易领域的领先者,我们以其创新的理念,默默地为”千千万万至今没有银行户口的香港中小微企业“提供结算服务以及数字资产交易服务、当中每一笔成功的交易,都彰显着它对用户需求的深刻理解和满足;每一次的升级改进,都体现了它对技术创新的不懈追求。

      我们见证了数字货币“HKC®”的力量和与用户共同成长的历程 、从中我们体会到数字货币“HKC®”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交易媒介,更是一个连接数字货币与用户之间的桥梁,是一个促进金融科技创新的催化剂。

 

       我们走了、

      这不是我们业务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一个承载着更多可能性和希望的起点;

      我们携带着转型与升级的新计划砥砺前行、以全新的姿态,继续引领数字经济的发展潮流,继续为数字经济领域带来更多的惊喜与突破、继续书写数字经济领域的传奇篇章。

      我们根据资产作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特性和计算机创新技术而界定的“数字资产”概念以及通过资产数字化后的"数字资产上市交易模式"将一如既往地继续航行到其他国家营运,继续为全球用户提供低门槛的投融资、支付结算和资产管理等数字化金融服务;

      我们发行的数字稳定货币“HKC®”:

      为全球尚有17亿成年人口生活在金融体系之外,无法享受银行最基础金融服务的人民提供最廉价金融服务的使命;

      使普罗大众摆脱了银行的枷锁,冲破了金融的牢笼,藐视了法币的束缚摔掉了堕落的中介的信念;

      挑战银行业务模式,颠覆银行游戏规则,推翻腐朽没落银行制度,消除银行不平等货币鸿沟消灭银行体系霸权地位、让金融回归服务于民的责任;

      赋予了每个人有权力在保护自己隐私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可以自由和随时通过网络开设资金结算账号“以应付日常生活或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的承诺;

      永远不变。

      我们数年来致力于推进数字资产化和资产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全球化的战略目标的初心永远不变;

 

      欢迎继续合作,业务衔接请联系我们:nyce@cne.hk,

 

      此时,我们要对所有“支持并使用过数字货币‘香港币HKC®’的用户表示感谢,是他们的信任和支持,让“香港币HKC®”在数字货币领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此刻、我们对不能继续为“至今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千千万万卑微渺小被罪恶的香港银行唾弃耻辱、鄙视欺凌而被拒绝或限制开设银行户口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及生意营运资金往来的基本需要而出现活不下去的”香港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深表歉意!

 

      借此机会:

      向香港大部分政府机构"有信必回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谦卑的高尚品格"致以崇高的敬意!

      向香港立法会数名正义的议员"为香港中小企业开户难问题声援所作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向香港海关金钱服务科"对香港货币兑换业务采取的低门槛的准入条件以及合理和宽松的监管措施而造就香港货币市场繁荣昌盛的善举”致以崇高的敬意!

 

紫荆花谢了,黄昏落了,它等待着穿过最黑的夜,

那些 、曾经拥有、曾经珍惜、曾经繁华的日子已是过眼云烟!

那些、曾经最珍贵和最难得的香港往事已成回忆!

再见了,香港!

 

 

特此公告

 

香港南雅货币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5-04-21